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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2年新增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来源:服务贸易处   |   发布时间:2012-07-24 11:39

郑州市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拨付2012年新增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2321号)规定,现拨付你市2012年度新增广告园区现代服务业试点中央补助资金3500万元,列入2012“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预算支出分类科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结合试点实施方案尽快提出项目安排意见。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中原广告产业园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或园区内龙头企业与试点直接相关的公共性、公益性项目支出,重点支持一个核心、六个平台建设,严禁用于征地、建设楼堂馆所等与试点非直接相关的开支。

二、你市及园区所在地财政、工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试点项目和资金的监管,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落实到位。项目安排要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在项目完成后及时进行验收。市工商、财政部门要于每年11月底前向省工商局、省财政厅报送当年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省工商局、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抽查,对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力或不按规定开展试点工作的,将采取全部或部分收回补助资金、取消试点资格、取消3年内相关专项资金申报资格等措施予以严肃处理。

                                                    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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