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2年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的通知

来源:教科文处   |   发布时间:2012-07-12 09:58

豫财教〔2012〕114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

为改善市县科技基础条件,提高科研单位研发能力,根据《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办教〔2006〕23号)规定和你市(县)申请,经研究,现下达你市(县)2012年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

        万元(具体项目见附件)。此款系一次性补助,列入2012年“20605科技条件与服务”支出功能科目。

有关市、县(市)财政部门要会同科技部门,及时下达预算指标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同时,加强对所属项目的跟踪问效管理,在申报下年度“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时,要将上年度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报省科技厅、财政厅。

各项目单位要抓紧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自筹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办公经费和购置办公用具;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内的财政资金支出项目,要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办理。

附件:1.2012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汇总表(不下发)

      2. 2012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2012年度河南省地方科技基础条件项目汇总及明细表.xls

 

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 财政  科技  资金  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