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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科高〔2011〕27号(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来源:企业处   |   发布时间:2011-08-01 17:46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文件

河南省财政厅

                   豫科高[2011]27                     

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储备的通知

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省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共同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科技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各省辖市、各有关县(市)科技局、高新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企业注册信息的认证,对推荐企业注册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形成书面认证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同级财政部门参与项目的组织工作,主要是把好财务审核关。省直各有关单位按照属地原则进行申报。

二、2012年创新基金的支持类型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三类项目的申报要求见《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的预通知》(豫科高[2011]18号)。

三、今年,我省被确定为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共同评审单位,在进行一般创新项目的申报时,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201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申报须知》和《201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完成网上申报提交,并按照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见附件1)准备相关附件,扫描后上传至网络。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书籍式装订成册,每套材料包括申报书、企业注册资料、地方科技管理部门认证材料、相关附件等。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贷款贴息项目以201011起至项目验收之日止,企业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和付息单据为准。

2、初创期企业是指200871以后(含)工商注册的企业;成长期企业是指2008630以前(含)工商注册的企业。

3、创新项目需附20092010年企业的审计报告。

420102011年未立项项目不得申报201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

四、重点创新项目、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的申报要求不变。首先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要求书籍式装订成册,每套材料包括申报书和相关附件等。重点创新项目需附2007200820092010年企业的审计报告

五、各地科技、财政部门需联合出具推荐文件,三类项目的汇总表(见附件23456)需加盖科技、财政部门公章;高新区管委会与所在省辖市财政部门需联合出具推荐文件,三类项目的汇总表需加盖高新区和所在省辖市财政部门的公章。推荐文件和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高新处、财政厅企业处各一份。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省创新基金工作邮箱和省财政厅企业处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201188

材料受理地点:河南省科技信息研究院2号楼8楼(郑州市政六街3号)

联系人:省科技厅高新处刘云霞    0371-65958691

        省财政厅企业处 耿风令    0371-65808051

省创新基金工作信箱:hnscxzj@126.com

省财政厅企业处信箱:hncztqyc@163.com

附件1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

附件2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3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附件42012年引导基金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

附件52012年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汇总表

附件6: 2012年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汇总表

二○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1

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申报资料附件要求

2012年度创新基金储备项目的共同评审采用专家网上阅读项目资料、网上填写专家评价表和专家综合评价表的方式。按照《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规定,为提高网上评审时的信息传输效率,原则上企业要为所有附件提供文字内容,另外还要提供指南要求的附件资料图片上网。具体要求如下:

一、纸制附件材料按照原有的规定要求准备,所有附件都要按照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的要求提供文字摘要,指南中规定的部分附件资料还需要提供该附件资料的电子图片在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中供专家审阅;

二、如果企业没有提供指南中相关技术领域要求的部分附件资料的图片或者提供的图片不可阅读,在共同评审过程中均视同为企业无法提供或者附件资料不可用、或者附件资料内容无法核实;

三、共同评审单位负责对相关附件资料进行扫描或数码相机拍照成JPG图片格式、上挂到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并且负责审核附件资料图片与纸质附件相关内容的一致、以及图片的可视性;

四、为提高专家在网上评审的效率,附件资料图片保存为JPG文件,其文件大小控制在50K - 200K。在保证图片可阅读的前提下,尽量减小文件的空间,最大不要超过400K。建议扫描仪扫描时分辨率设定为200DPI

五、需要提供的附件资料图片范围(详见指南中的具体要求)

(一)必须提供的附件资料图片: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需要有工商年检章;

2.企业成立后的年度和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3.本产品的知识产权证明或协议、鉴定、验收证明,其中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的规定如下:

4.对于已获批准的专利,要按照系统要求提供专利的文字摘要,如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上查不到该专利信息,则还需要提供专利证书的图片。对于还未获得批准的专利,则要提供专利证书或者受理通知书、专利请求书、专利说明书等相关附件资料的图片;

5.本产品的软件著作权,如果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ttp://www.ccopyright.com.cn/servlet/Category上可以查到,就不要提供图片,只要按照系统要求提供文字摘要。否则,还需要提供软件著作权的图片;

(二)各技术领域有不同申报资料要求,按照相关要求选择提供以下附件资料的图片:

1.科技查新报告;

2.第三方权威机构所做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

3.动物试验报告;

4.本产品的知名客户用户报告,而一般客户的用户报告只要摘要;

5.与其他企业(机构)的相关合作协议;

6.特殊行业的准入证明或许可等相关证书;

7.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相关证明文件;

8.整机厂的合作配套意向书或配套试验报告;

9.样机外观图片。

(三)除了上述指南中要求提供的附件的照片图片外,原则上企业不要上挂其他图片。


附件2

2012年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新项目推荐汇总表

地市科技部门(盖章)                                                       地市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

领域

子领域

方向

项目类型

创新项目类型

企业类型

备注

备注:1、项目类型指创新项目和重点创新项目

2、创新项目类型指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

3、企业类型指初创期企业和成长期企业。


附件3

2012年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项目推荐汇总表

地市科技部门(盖章)                                                       地市财政部门(盖章)

序号

地方科技管理部门

申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支持内容

申请额度(万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备注:支持内容包括:创新资源共享服务、专业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服务(含国际技术转移服务)。


附件4

2012年引导基金风险补助项目汇总表

序号

创业投资机构名称

已投资企业数量

累计金额(万元)

合计

地方科技部门盖章:

财政局盖章:


附件5

2012年引导基金投资保障项目汇总表

序号

拟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前)

创业投资机构名称

拟投资金额(万元)

合计

序号

已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后)

创业投资机构名称

已投资金额(万元)

合计

地方科技部门盖章:

财政局盖章:


附件6

2012年引导基金阶段参股项目汇总表

创业投资机构名称

拟设立创投机构注册资本(万元)

申请引导基金金额(万元)

地方科技部门盖章:

财政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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